经查,当事人上海**化妆品有限公司自2019年8月开始委托上海**皮件包装有限公司生产“***玫瑰精油美甲修护笔”(规格15ml)。该产品是一款打磨指甲的产品,产品标签标注了“去除指甲旧角质渗出 精油滋润护甲”、“精油滋润、修复、营养强化指甲使指甲周围更加强韧呈现健康光泽”等用语,符合化妆品的相关特征。
受托生产企业尚且还没有取得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》,当事人和受托生产企业也未对该产品做备案。自2019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间,当事人购买了笔头、笔管、标签及精油等原材料提供给受托生产企业组织涉案产品的生产,共计生产成品2300支、已灌装未包装的半成品200支,无剩余原料。自2019年9月至2023年11月,当事人以4.50元/支的销售单价售出1505支(含赠送535支),以7元/支的销售单价售出195支,库存600支;后召回349支。货值金额共计7752元,获取违法来得到的4160元。
当事人销售该产品的行为违反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 :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、进口。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监管理部门备案。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监管理部门备案。
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: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由负责药监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、包装材料、工具、设备等物品;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的,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;(一)上市销售、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。
2.没收已灌装未包装的规格15ml“***玫瑰精油美甲修护笔”半成品200支;
规绝非一纸空文,任何心存侥幸、忽视备案与资质审查的行为,都将付出沉重代价。合法合规经营,不仅是对消费的人负责,更是企业稳健发展的保障。务必严格遵守法规,切勿重蹈覆辙,共同维护化妆品行业的健康秩序。
初予汇拥有专业的法规团队,进一步探索化妆品备案法规政策的最新动态,能为公司可以提供精准的法规解读与指导。丰富的实战经验让初予汇成功帮助众多企业完成备案,缩短备案周期。选择初予汇,就是选择专业、高效、可靠的普通化妆品备案服务,助力企业合规发展,抢占市场先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