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来,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《国家药监局关于30批次不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的布告(2025年第3号)》,全文如下:
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查验工作中,经山西省查验检测中心等单位查验,产品标签标明名称为小颗粒海藻保湿面膜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相关规定(见附件)。
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化妆品出产运营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化妆品抽样查验管理办法》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触及的注册人、存案人、受托出产企业等依法立案查询,责令相关企业当即依法采纳危险控制措施并展开自查整改。各省(区、市)药监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运营者立马中止运营上述化妆品,并依法查询其进货查验记载等状况,对违法产品做追根溯源,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,依法严肃查处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交公安机关。